熱門文章

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

廣告評論(1)

   
要成為有影響力的廣告,必須符合「AIDA」,就是要能引起讀者注意,內容、構圖等能令讀者產生興趣,另外,廣告要引起讀者購買的慾望,最後,更要令讀者作出購買的行動,綜合來說就是搶眼、生動和簡明。以下便是一則成功的例子。

這是一張產品廣告, "Apple"公司推出,關於"iPod + iTunes"的廣告.

廣告以黑色的背景襯托出白色的"iPod","iPod"的頂部是一堆堆的照片、遊戲、音樂...等等注入到"iPod",最底部則有"iPod + iTunes"的字樣。

首先,這個廣告的設計十分搶眼、大膽創新,其一,設計突出了框架,色彩斑斕的物件從上以下注入到"iPod"裹,做出生動的畫面,能令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及達至了「空間重複」的作用,即能令廣告的畫面不停地在消費者的腦海中出現。

其次,它所表達的意思相當簡潔易明,廣告中只有"iPod + iTunes"的字樣,無需消費者花時間閱讀煩複的文字內容,便能清晰地讓消費者知道,只要擁有一部iPod,就能得到他們心目中所希望擁有的。可見這個廣告已做到一個有效的宣傳效果。

但是,這廣告還有些小空間可作出改進。因為廣告是放置在馬路的旁邊,可能正在駕車中的人,未必會清楚看見廣告所推銷的內容,例如產品的型號或品牌。

最後,此廣告已達到了搶眼、生動及簡潔易明,三個廣告基本原則,所以能令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